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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材新条例开始施行
时间:2013年09月29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9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江西省南昌市墙材革新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该市新型墙材产业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2001年,南昌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条例》实施10多年来,该市依法推进墙材革新,推广应用新型墙材225.12亿块标砖,节约土地3.71万亩,节约能源139.57万吨标煤,利用工业废渣1645.6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49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南昌市和南昌县分别列为全国第一批“限粘”城市和“禁实”县城,要求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正是在此背景之下,该市将《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列入了2013年的立法计划。

  新《条例》共27条。一是明确了立法宗旨,即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二是界定了新型墙材的定义,突出了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以非粘土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三是规定了南昌市禁止使用粘土砖和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四是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使用进行了法规规定;五是注重源头管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新《条例》突出三大亮点,一是注重立法前瞻性,把握现在,着眼未来,大胆突破,先行先试。二是法规授权给了墙材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权,成为了执法主体,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三是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返退,取消了专项基金返退应用比例的界定,降低了返退的门槛,有利于支持、鼓励新型墙材应用与发展;同时加大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墙材信息网

来源:中国墙材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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