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宜宾市工商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称,宜宾市砖瓦协会生产企业成员由于不向协会交纳技术服务费,导致停产企业成员领不到停产扶持费,并且协会领导私分了协会财产。停产企业因设备失修、损坏、被盗,窑炉倒塌,人员解散和市场流失等因素,难以恢复生产,丧失了市场竞争能力。停产企业多次向宜宾市政府、四川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信访机关集体上访。
宜宾市工商局随即展开调查。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中挑选了一批具有丰富执法办案经验的执法人员,对各区县的砖瓦企业进行了暗访。经过近两个月的暗访,执法人员发现了宜宾市砖瓦协会及其成员单位涉嫌垄断的线索,并及时将线索上报四川省工商局,引起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2011年7月27日,宜宾市工商局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6个行动小组,对砖瓦协会的办公场地进行了突击检查。相关区县工商局也同时对辖区砖瓦企业展开检查。
鉴于案情重大,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成立专案组,负责统筹协调此案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了使案件能够顺利查处,四川省工商局向宜宾市工商局提供了专案经费。宜宾市工商局设立了砖瓦协会专案办公室,调用了4辆执法车,供专案组使用。
案件调查期间,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负责人多次率队到宜宾市工商局了解案情,现场指挥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时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反垄断法律指导处也派人亲临宜宾指导办案。
在前期调查中,执法人员了解到,宜宾市砖瓦协会内部生产企业和停产企业之间、成员单位与会长曹培均之间存在较大矛盾。专案组便以此为突破口,将砖瓦企业划分为三个层次,有重点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第一个层次是核心成员企业,包含了会长所属企业、名誉会长所属企业等;第二个层次是除以上企业以外的其他理事会成员所属企业;第三个层次是其他企业。专案组重点调查协会组织、推动成员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的情况,成员企业加入协会并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的情况以及成员企业的经营销售情况等,制定了调查询问提纲,增强了调查询问的针对性。
由于该案的涉案成员较多且案情复杂,专案组制定并实施了定期会审和专题会审相结合的案情会审制,通过案情会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调查取证过程中,专案组成功调查走访企业近60户,调查询问相关人员近100人次,收集各类书式材料1500余份、影像资料500余份。
目前,四川省工商局已对宜宾市砖瓦协会以及3家成员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针对其余4家成员单位的处罚决定书也将陆续发出。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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