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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进建筑垃圾利用
时间:2013年01月04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都将按照开挖产生的渣土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这是该市为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而采取的又一举措。

  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已正式出台并已于1月1日起实施。按照条例“谁排放建筑废弃物,谁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谁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谁获得收益”的要求,该市拆除工程在办理拆除施工备案前,新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开挖产生渣土的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并将建筑废弃物运送至资源化利用场所。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中使用规定比例的再生产品,缴纳的处置费将全额返还。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青岛日报

  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都将按照开挖产生的渣土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这是该市为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而采取的又一举措。

  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已正式出台并已于1月1日起实施。按照条例“谁排放建筑废弃物,谁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谁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谁获得收益”的要求,该市拆除工程在办理拆除施工备案前,新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开挖产生渣土的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并将建筑废弃物运送至资源化利用场所。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中使用规定比例的再生产品,缴纳的处置费将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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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

  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都将按照开挖产生的渣土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这是该市为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而采取的又一举措。

  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已正式出台并已于1月1日起实施。按照条例“谁排放建筑废弃物,谁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谁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谁获得收益”的要求,该市拆除工程在办理拆除施工备案前,新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开挖产生渣土的数量,以每立方米4元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并将建筑废弃物运送至资源化利用场所。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中使用规定比例的再生产品,缴纳的处置费将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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