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标准规定了砖瓦行业智能工厂建设相关内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测试及评价方法、技术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砖瓦行业智能工厂建设及砖瓦智能工厂各工序智能化水平的评价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32-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 11457-2006 软件工程术语
GB/T 13502-1992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
GB/T 14085-1993 信息处理系统 计算机系统配置符号及其约定
GB/T 14394-19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维护性管理
GB/T 15535-1995 信息处理 单命中判定表规范
GB/T 16680-1996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
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GB/T18234-2000 信息技术CASE工具的评价与选择指南
GB/T18491.1-2001 信息技术 软件测试 功能规模测量 第1部分:概念定义
GB/T18492-2001 信息技术 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
GB/T 19769.1-19769.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功能块
GB/T 28282-2012 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系统功能规范
GB/T 26335-2010 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
GB/T 27758 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诊断、能力评估以及维护应用集成 第1部分:综述与通用要求
GB/T 25485-2010 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制造执行系统功能体系结构
GB/T 22281.1-22281.2 机器的状态检测和诊断数据处理、通信和表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砖瓦智能化工厂
指在砖瓦行业工厂部分自动化的基础上,一研制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智能化系统为重点,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能源管理、设备管理等于智能控制与优化技术、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应用于砖瓦生产安全过程,实现砖瓦工厂各生产工序的全部智能化。
3.2 智能控制系统 intelligent controls system
使用智能控制技术,对砖瓦生产全过程进行智能控制与数据采集的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集散型分布式(DSC)控制系统、程序逻辑控制器(PLC)控制系统、原料质量控制系统、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气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等。
3.3 投运率 operation ratio
指智能控制系统在线运行时间占生产运行总时间的百分比。
3.4 原料配料在线分析仪 raw mix online analyzer
指对原料配合料或出磨生料中各元素成份含量进行在线分析的检测设备。
3.5 决策支持信息化平台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decision supporting
指将信息化技术和决策支持系统相结合,应用专家系统技术,使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充分的应用专家知识,通过逻辑推理来帮助解决复杂决策问题。
4 评价原则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评价指标的设计均采用“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扩展性”的原则。科学性:保证评价指标可反映评价模型,不偏离智能制造的理论基础,并可帮助企业进行自我诊断,发发现需要改善的方向,为企业升级转型提供有效而科学的指导。
可操作性:评价指标需要可测量或可评价。企业易于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并应尽量减少评价过程所带来的成本及花费。
可扩展性:评价标准可适应未来时代发展,可在模型上进行扩充与深化,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使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细化评价标准。
5 技术要求
5.1 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要求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系统技术要求见表1。
表1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系统技术要求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整体架构如图1所示。
5.2 智能工厂生产制造技术要求
5.2.1 原料配料技术要
原料配料控制系统技术要求见表2.
表2 原料配料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5.2.2成型工段技术要求
成型工段技术要求见表3。
表3 成型工段技术要求
5.2.3码烧控制技术要求
码烧控制系统技术要求见表4.
表4 码烧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5.2.4智能焙烧技术要求
智能焙烧技术要求见表5.
表5 智能焙烧技术要求
5.3智能生产装备要求
智能生产装备要求见表6
表6 智能生产装备要求
5.4质量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要求见表7。
表7 质量管理要求
5.5智能物流技术
智能物流技术指标要求见表8。
表8 智能物流技术指标要求
5.6 互联互通要求
互联互通是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无线网络等在工厂中的部署和应用,使工厂具备将人、机、物等有机联通的环境。互联互通成熟度的提升是从设备间,到车间、到工厂以及企业上下游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体现了对系统集成、协同制造等的支撑。
主要包括对网络环境和网络安全的要求。
——实现制造环节设备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采集与发送;
——搭建数据统一模型,实现数据车间、与研发系统间的数据集成与传递;
——能够实现生产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间的互联互通。
5.7 系统集成要求
系统集成的目的是实现企业内各种业务、信息等的互联与互操作,最终达到信息物理完全融合的状态。系统集成成熟度的提升是熊企业内部单项应用、系统间互联互操作,到企业内全部系统、企业间上下游集成的转变,体现了对资源充分共享。主要包括对应用集成和系统安全的要求。
——能够围绕核心生产流程,部分实现生产、资源调度、供应链、研发设计等不同系统间的互操作;
——能够全面实现生产、资源调度、供应链、研发设计等不同系统间的互操作。
5.8 新兴业态要求
新兴业态是企业在互联网的推动下,采用信息化手段以及智能化管理措施,重新思考和构建制造业的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进而形成的新型商业模式。
——企业具备生产转型(如建筑部品部件)制造基础。
6 评价要求
6.1 评价方法
开展砖瓦智能工厂评价应围绕第5章的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根据上述各个方面对相关事项给予具体评价,综合评分大于70分小于等于80分可批评为数字化工厂;综合评分大于80分小于等于90分可评为网络化工厂;综合分大于90分可评为智能化工厂。其中除新型业态要求外均为智能工厂应达到的基础要求,总分为100分,为智能工厂基准分;新兴业态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总分为5分,为智能工厂加分项。
6.1.2 评价指标及权重
参见附件A
7 技术验收
7.1 验收原则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验收测试及计算方法按本文件附录A执行,结果应符合本文件及附录A中相应要求。
7.2 验收程序
7.2.1 验收申请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只能制造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7.2.2 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供一下材料:
a) 项目验收申请标;
b) 项目研发总体工作报告;
c) 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报告;
d) 示范工程或实际应用成果报告;
e) 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报告;
f) 研发投入与财务收支执行报告及有关必要的附件。
7.2.3 验收材料提交
所有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章承担单位公章后报送智能制造工作办公室。
7.2.4 验收组织
智能制造工作办公室接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与评价。
7.2.5 验收方式
采取会议和实地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砖瓦行业智能工厂评价表
来源:中国砖瓦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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