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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砖厂余热发电示范项目现场成果展示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1年06月23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5月27日,西班牙千年发展基金项目——煤矸石余热发电示范项目现场成果展示会在河北石家庄成功举办。当天上午,作为中国气候变化伙伴框架煤矸石制砖行业余热发电技术利用示范企业,此次会议协办方——河北中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鹿泉市举行余热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仪式。该项目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西班牙千年发展基金、中国农业部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发起。

        出席当天投产仪式的主要领导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首席代表柯文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经理牛金明、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兼中国砖瓦工业协会会长孙向远、全国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国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处长方放、国家农业部项目办处长王桂玲、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建材处陈立新、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际合作处副处长冯春玲、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秘书长许彦明、河北省墙改办主任王树林、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杰等。

  在剪彩仪式结束后,相关领导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砖瓦企业家、行业人士参观了河北中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对煤矸石余热发电项目的各个系统流程和设备进行了详尽的了解

  河北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拥有两条煤矸石隧道窑制砖生产线,2009年生产2.05亿块标砖,安装辐射换热式余热锅炉,产生2.45MPa、400℃过热蒸汽,通过凝汽式汽轮机发电。公司现有制砖生产线安装的电气设备的容量是3800KW。其中一条隧道窑生产线产生的余热温度在300~900℃之间,共有21580976kJ/h余热量可回收用于发电,两条隧道窑安装的余热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为1.1MW,实际平均发电功率0.8MW左右,年发电量为610万KWh,供厂内使用,可以满足砖厂60%的电力需求。每年由于余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启用而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替代的公共电网电量计算,约为5796吨。以隧道窑余热能为设计依据,本项目工程将安装两台3T/h次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一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静态总投资902.6万元,扣除无偿援助资金,企业只需投资712.6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为4年,内部收益率为31.19%。

  隧道窑辐射换热式余热发电技术是砖瓦烧成技术与火力发电技术的交叉和集成,综合两大行业的工艺流程、安全、质量标准,经过多个项目的工程和运行实践经验总结而成,技术成熟,对大中型砖瓦企业的隧道窑余热利用(发电、供暖、制冷、干燥)有较好的投资效益。无论是新建或已建成砖瓦企业,均可在隧道窑上安装本技术装置。对于我国的制砖企业而言,这项投资具有高回报特性。项目已验证,投资0.75~6.0MW范围的余热发电厂极具吸引力,其一般投资回报期为3~6年,内部税后收益率为20~35%。

  隧道窑余热发电装置技术适用于内燃或外燃所有类型的隧道窑余热综合利用。 对煤矸石等原料热值较高的砖厂尤其适用,可有效地换取高温带多余的热量。余热全部用于发电,可满足砖厂70~100%的用电量。对于砖瓦企业或其周边有热用户的企业而言,采用热电联供工艺,经济效益将更好。对于受电网各种因素停电而影响生产的砖厂而言,本技术则能彻底解决因电网停电影响生产的问题。

隧道窑余热发电技术

  据统计,国内已有煤矸石制砖生产企业近十万户,有7000多条隧道窑制砖生产线的年产量达6000万标砖/年,其中年产量在1亿标砖及以上的隧道窑制砖生产线近千条。将隧道窑余热回收发电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隧道窑余热利用方式。可降低砖瓦企业的生产成本,在市场竞争中缩小与轮窑制砖生产线产品成本差距,推动隧道窑取代轮窑的进程,加速砖瓦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升级。如果在全国已建成投产的7000条大中型砖瓦隧道窑生产线上推广辐射式余热发电技术,则发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6000MW,年发电量将达到288亿KWh,相当于节约99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2682万吨左右。

  目前,利用余热进行发电的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安装对流换热式余热锅炉通过膨胀螺杆机发电;二是安装辐射换热式余热锅炉,通过凝汽式汽轮机发电。

 两种技术的对比如下:

项目

辐射换热式

对流换热式

利用方式

窑顶直接取热

窑顶直接取热

换热方式

辐射换热

对流换热

余热利用率

30%

13%

实际发电功率

350~650KW(一条窑)

100~120KW(一条窑)

单位造价

5000~10000元/KW

20000~50000元/KW

静态投资回收期

3-5年

>5年

  注:表中数据按相同规格型式(1条6.9m隧道窑)和相同产量(6000万标砖/年)的隧道窑为基准测算。

  隧道窑余热发电技术(辐射换热式)的主要特点:

  1、比其他技术发电量更大,投资回收期较短;

  2、社会经济效益较好,性价比高;

  3、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运行人员较少(3人/班),设备的使用管理较为简便;

  4、使用寿命长(锅炉寿命20年以上);

  5、对砖瓦企业原生产工艺无不良影响,占地较少(锅炉不占地),不影响企业原有的生产布局;

  6、设备安全系数较高,运行可靠,停窑改造时间较短。

 

来源:中国砖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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