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部印送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同时向社会全文公开。水泥产品、土窑石灰、支护混凝土(地下矿山湿式喷射混凝土工艺除外)、实心砖、平板玻璃、(浮法工艺除外)、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除外)、镁铬砖等建材行业产品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隧道窑
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885项“双高”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72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产品,4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570余种高环境风险产品。窑炉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部持续开展综合名录编制工作。目前,综合名录已在税收、贸易、金融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已有多批“双高”产品被先后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配合财政部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包括24项环保专用设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个纳税年度中结转抵免。许多银行机构根据综合名录,已经采取了差别化的信贷措施。
为了服务于市场主体,综合名录一方面清晰地为企业指明国家限制的“双高”产品、污染工艺,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指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在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信贷等相关经济政策的引导下,企业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甚至避免对“双高”产品的采购、生产及使用,加大对环保专用设备等方面的环保投资力度,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自身环境违法风险。
综合名录的发布,除了服务于企业,还将有利于提高社会和公众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参与程度。通过综合名录的指引作用,公众可以更便捷地对产品进行“双高”特性识别,进而有选择性地减少购买“双高”产品,从消费链末端减少“双高”产品的流通,从而倒逼企业绿色转型,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社会和公众也可以借助综合名录的专业性指引,不断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及排污等行为的监督力度。
来源: 中国砖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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