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山东麟工窑炉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新闻动态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麟工窑炉】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征求意见稿拱42条,对去年底通过、自20181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税收征管等内容。窑炉

在纳税人方面,条例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人予以细化,明确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在征税对象方面,环境保护税将征税对象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条例对各类对象进行解释和细化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以及《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

在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方面,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中提到的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数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污染物排放量是指纳税人排放废气中所含应税水污染物的数量,污染当量数是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程度的具体量化指标或者数值。

针对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应税污染排放量的四种计算方法,条例作了细化规定。

 

 

 

 

山东麟工窑炉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30-6131688

手  机:13869727795

服务热线:400-873-6667  

http://www.cnlingong.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