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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 出路在哪?【麟工窑炉】
时间:2016年11月12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我国每年要产生20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德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为2亿吨左右,日本不到1亿吨,韩国约为7000万吨,西班牙约为4000万吨……我国建筑垃圾总量高于德、日、韩等发达国家产生量的总和,但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却远低于这些国家。据估计,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仍将产生20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围城将愈演愈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考虑,我国建筑垃圾的回收与利用势在必行,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那么,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之路该怎么走呢?

  纵观中国固废行业的发展有以下几个大的趋势。

  资源化:在安全与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使固体废弃物尽可再生利用。

  源头减量化:上海市今后处置建筑垃圾将分六步走,第一是加强各类建筑垃圾源头申报管理,重点落实装修垃圾、拆房垃圾的申报全覆盖,以强制实现建筑垃圾源头的减量。

  精细化:这里的精细指的是资源化利用的精细。我国固废管理正处于从污染治理逐步向资源化利用转移的过程中,精细化将成为管理者和产业参与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智能化:拥抱人工智能是各行业的大势所趋。固废的市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的改善和发展都将因智能化有更科学的依据,现有的一些行业问题如垃圾收运量不足等也有可能凭借信息技术得到相应的解决方案。

  国际化:由于近一两年集中出现的一系列天价海外并购投资,固废行业已经成为环保产业“走出去”的前沿阵地。可以预见,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走出去”到“国际化”将是我国环保产业目前以及未来十年努力实现的目标。

  业内专业学者提出的对策还有以下几点。

  对策一:挖掘建筑垃圾潜在价值

  国外发达国家为何争相抢夺垃圾,正是看到了垃圾背后的价值。曾有行业人士做出这样的计算:如果每年回收建筑垃圾100万吨,可替代约80万吨天然石料,价值约4000万人民币。如果我国每年20多亿吨建筑垃圾都能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那么每年可以创造上千亿元的价值。

  对策二:建立分类收集制度

  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建筑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结构形式往往不同,因此建筑垃圾的种类、组成及数量差异较大。比如废弃的旧民居建筑,砖瓦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粘土渣等;废弃的工业、楼宇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尚没有专业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处理机构,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由渣土车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由于这些建筑垃圾数量大、组分种类多、性质复杂,草草堆放或填埋,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回收制度刻不容缓。

  对策三:规范相关法律体系

  纵观国外发达国家,都是通过立法倒逼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同时也运用法律法规力量,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归属,将回收、生产、消费、监督各个环节都囊括其中,使得产业发展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均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废料生产建材再生品,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促进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在国家政策层面如何支持建筑垃圾再利用尚不明确,至今没有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文件,现有法规条例和政策措施只有原则性表述,还不具体,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不明确,导致现行法规条例难以落实。

  对策四:完善相关行业标准

  目前,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整个产业链,即预处理、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工艺、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等各个环节都缺乏相关的标准。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建筑垃圾处理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产生违规拆除、随意倾倒、运输漏洒等各种不可控因素和潜在风险,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次污染等。

  对策五:出台激励扶持措施

  整体来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当前仍处于无利或微利时期,资金问题仍是困扰相关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难题。在资金方面,应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还可以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提供税费优惠,将处置消纳建筑垃圾企业纳入增值税全部免除、减少所得税范畴;凡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通过拨款、低息和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全社会利用再生建材或产品。

  对策六:政府社会市场联动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结合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发展现状,现在需要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资和运营方式,鼓励投资经营者参与,运用政策、价格、财税、法律法规、金融等多种手段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

  从政府方面来说,对投资经营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活动应该给予政策扶持、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和经济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向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投入资金,政府带头使用和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增强人们的接受意识;从社会参与方面来说,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也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和参与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筑垃圾资源化事业才能稳步前进;从市场方面来说,建筑垃圾的处理只有形成产业链,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产生经济效益,才会有更多人、更多企业来投资和发展建筑垃圾事业,挖掘其潜在价值,激活其二次生命,才会让建筑垃圾告别不被接受尴尬,最终破解垃圾围城困局。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渣土清运,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相关专家表示,破解尴尬局面的核心在于,打通一条正常运转的资源化产业链,如果投资回报机制不明确,企业难以获取利润甚至面临亏损,必然会持观望态度。业内人士透露,以北京为例,建筑垃圾处理费指导价每吨30元,需纳入成本范围,建设单位往往不愿向消纳单位支付。由于跨部门监管,这笔费用是否按要求支出很难监管。为了节省成本,建筑拆除企业会选择处置费低的简单填埋场,还有一些企业甚至雇用非法车辆清运。

 

 

 

来源:中国建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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