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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时间:2015年10月02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吉林”建设,于2012年,启动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自此,吉林省以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示范引领、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进入了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4年年底,吉林省利用建筑废弃物1032万吨,共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30余家,投资合计约为15亿元。拉动了绿色建材、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等相关产业的资金投入10亿元左右,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今年1月,吉林省被国家住建部列为“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省”,8月又被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授予“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省”,标志着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

政策宣传铺路打下发展基础

领导重视。吉林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重视,按照吉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马俊清的指示,2013年年初,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的课题调研,制定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调研工作方案》并赴吉林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秦福义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副厅长刘萍多次深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调研。

政策引导。2013年年初,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安排,经过广泛调研,参考了国内其他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法规,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向厅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后,征求了厅内各相关处室意见和各市州住建局的意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征求了发改、工信、财政、公安、国土、环保、交通、科技、物价、地税、质监、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等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政府。2013年10月11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发〔2013〕41号)。

广泛宣传。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展览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营造氛围,增强环保和生态意识。积极推进。《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全省各市(州)、县(市)政府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吉林市、通化市、四平市、梅河口市、敦化市分别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综合措施到位扶持企业运营

源头管理。吉林省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绿色施工,在施工现场推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控房屋征收规模,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在新型墙材核定中开展“专家下企业”活动,把最新的政策、技术带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中去;鼓励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取得拆除专业资质,实现拆除、处理、运输、利用等系统化生产。

综合监管。吉林省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了对建筑废弃物乱堆乱放和就近填埋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了建筑废弃物污染环境和乱占土地问题的发生;加强了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试点示范。2014年,吉林省确定了吉林市等12个市(县)为全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市(县)。各试点市(县)制定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立了建筑废弃物资综合利用试点企业;建立了建筑废弃物数据信息统计系统。

技术进步。吉林省搭建了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引导、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加强合作。为了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健康发展,2012~2014年,吉林省利用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累计扶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近1000万元。

推广应用。吉林省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产品认定工作,组织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导则、设计标准、图集和施工与验收规范。鼓励设计单位在设计环节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在新型墙材核定工作中优先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及时总结问题助力产业升级

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缺少国家上位法的指导,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还没有国家层面的产业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二是吉林省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还没有形成产业链,缺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措施和产业扶持措施,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资金支持渠道过于单一。三是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品种较少,缺乏市场竞争力。针对这些问题吉林省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加快地方立法。2014年年末,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吉林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提交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立法工作列入调研论证阶段,力争今年年底出台。

扩大试点示范。吉林省将认真总结已确定的12个示范市(县)的先进经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发挥示范效应。力争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实施科技创新。吉林省将积极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筑废弃物生产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与设备的指导工作,研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从而提升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水平,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开拓应用领域,扩展建筑废弃物制取新型建材的品牌、规格。加快推进PPP等特许经营模式。吉林省将研究制定在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中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资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将继续努力,从而推动吉林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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