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报《201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点击:次 来源:【隧道窑】
所有在编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部长、事业部部长、总务部部长、项目副经理、施工技术员等)呈报《201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逾期罚款1000元。
《201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2017年度个人工作成果总结。2、2017年度个人成长发展总结。3、2018年个人工作计划和成长规划。4、对公司发展的献言献计。5、其他。
特此告知
总务部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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